关于下达2019年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关于下达2019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等资金的通知》(皖财建〔2019〕1180号)文件精神,现将2019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30万元下达各镇,该项资金为特大抗旱经费。根据《中央财政农业生产救灾及特大防汛抗旱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17〕91号)文件精神,特大抗旱的使用范围为:主要用于补助我县2019年抗旱工作中:
1、抗旱设备添置。因抗旱需要添置水泵、汽(柴)油发电机组、输水管、移动浇灌设备和固定式拉水车、移动净水设备、储水罐等抗旱设备发生的费用。
2、抗旱应急设施建设。因抗旱需要应急修建的泵站、拦河坝、输水渠道、水井、塘坝、集雨设施等费用。
3、抗旱用油用电。抗旱期间,采取提水、输水、运水等措施而产生的油、电费用。
4、抗旱设施应急维修。抗旱期间,抗旱设施、设备应急维修发生的费用。
特此通知。
联系人:洪为胜联系电话:13955369090
附件:芜湖县2019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分配表
芜湖县应急管理局
2020年4月16日
附件
2019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特大抗旱经费)
分配方案
单位:万元
镇别 |
分配金额 |
湾沚镇 |
6.0 |
六郎镇 |
6.0 |
陶辛镇 |
6.0 |
红杨镇 |
6.0 |
花桥镇 |
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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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30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