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19年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6-01 15:59信息来源: 区应急管理局阅读次数:编辑:杨舒 字体:【  

各镇人民政府: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关于下达2019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等资金的通知》(皖财建〔20191180号)文件精神,现将2019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30万元下达各镇,该项资金为特大抗旱经费。根据《中央财政农业生产救灾及特大防汛抗旱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1791号)文件精神,特大抗旱的使用范围为:主要用于补助我县2019年抗旱工作中:

1、抗旱设备添置。因抗旱需要添置水泵、汽(柴)油发电机组、输水管、移动浇灌设备和固定式拉水车、移动净水设备、储水罐等抗旱设备发生的费用。

2、抗旱应急设施建设。因抗旱需要应急修建的泵站、拦河坝、输水渠道、水井、塘坝、集雨设施等费用。

3、抗旱用油用电。抗旱期间,采取提水、输水、运水等措施而产生的油、电费用。

4、抗旱设施应急维修。抗旱期间,抗旱设施、设备应急维修发生的费用。

特此通知。

联系人:洪为胜联系电话:13955369090

附件:芜湖县2019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分配表

芜湖县应急管理局

2020416

附件

 

2019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特大抗旱经费)

分配方案

 

单位:万元

镇别

分配金额

6.0

六郎镇

6.0

陶辛镇

6.0

红杨镇

6.0

花桥镇

6.0

 

 

合计

3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