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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律师事务所拒绝法律援助机构指派,不安排本所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律师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擅自终止法律援助案件或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收取财物的处罚
信息分类:
对律师事务所拒绝法律援助机构指派,不安排本所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律师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擅自终止法律援助案件或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收取财物的处罚
发布机构:
湾沚区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文 号:
有
效
性:
有效
发布日期:
2020-11-10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湾沚区司法局法律援助咨询登记表
关
键
词:
索
引
号:
733030258/202011-00015
信息分类:
对律师事务所拒绝法律援助机构指派,不安排本所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律师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擅自终止法律援助案件或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收取财物的处罚
发布机构:
湾沚区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20-11-10
名 称:
湾沚区司法局法律援助咨询登记表
有
效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有效
废止时间:
暂无
文 号:
关
键
词:
湾沚区司法局法律援助咨询登记表
发布时间:2020-11-10 16:15
信息来源: 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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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蒋娇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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