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无为市
南陵县
镜湖区
鸠江区
弋江区
湾沚区
繁昌区
当前位置:
首页
> 湾沚区人民政府
>
社会救助
>
最低生活保障
>
办事指南
信息分类:
办事指南
发布机构:
湾沚区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文 号:
有
效
性:
有效
发布日期:
2021-09-10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2021年芜湖市湾沚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关
键
词:
索
引
号:
733030258/202007-00237
信息分类:
办事指南
发布机构:
湾沚区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21-09-10
名 称:
2021年芜湖市湾沚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有
效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有效
废止时间:
暂无
文 号:
关
键
词:
2021年芜湖市湾沚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发布时间:2021-09-10 08:50
信息来源: 县民政局
阅读次数:
编辑:余旻亮
字体:【
大
中
小
】
根据《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城乡低保等社会救助保
障标准的通知》(芜政办秘〔
2021
〕
37
号)要求,结合我区经济发
展、物价指数、消费水平等因素,经区政府同意,决定将我区最低
生活保障标准由
710
元
/
月提高到
742
元
/
月,
自
2021
年
7
月
1
日起
执行。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