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长信箱
写信须知 返回列表

受理范围:

1.对政府及其部门职能范围内有关事项的咨询、求助;

2.对政府及其部门和工作人员办事效率、工作作风、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投诉;

3.对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环境和群众生产生活的投诉;

4.对全区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的建议等;

5.其他需要向区政府领导反映的问题及建议。

办理时限:

“区长信箱”接收群众来信信件类型为咨询、投诉、求助、举报、建议、其他,办理时限为:自处理单位接收信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含第5个工作日)内;特殊情况可能顺延。

注意事项:

1、信件提交后,请记忆和保存用户名和密码,以便及时登录查询办理结果。

2、在提交求助类信件时,只能提交一个问题,便于问题及时解决以及对信件管理和监督。

  • 内容不能超过200字,请写明问题所在区县

  • *您的信件是否在网上公开:
  • *格式:gif,jpg,jpeg,bmp,png,doc,xls。文件大小2M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