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空置房屋物业费缴纳标准的咨询

发布时间:2026-05-26 16:18 来源:湾沚区住建局 浏览量:
信件编号: 20260526003 来信时间: 2026-05-26 15:58:47
信件类型: 我要咨询 姓名: 周****
内容: 您好!现就空置房屋的物业费缴纳问题进行咨询。房屋因长期无人居住、未实际使用,属于空置状态。根据相关政策,请问空置房屋的物业费是否可以按一定比例减免或缴纳?具体的减免标准、申请条件和办理流程是什么?希望能得到明确答复,谢谢!
答复情况:
答复单位:湾沚区住建局    答复时间:2026-05-26 16:18:39

答复意见:

您好!对您反映的问题,区住建局就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关于您咨询的空置房物业收费的问题,目前湾沚区域暂无相关的空置房物业费减免或打折的政策文件。工作人员已与您联系,反馈了有关情况。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如有疑问,请联系湾沚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电话:0553-8791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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