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生子女新农合缴费

发布时间:2026-02-09 16:40 来源:湾沚区卫健委 浏览量:
信件编号: 20260206002 来信时间: 2026-02-06 13:37:52
信件类型: 我要咨询 姓名: 赵****
内容: 独生子女家庭父母可享受免缴新农合。我买了灵活就业社保。请问不用缴新农合有没有补贴。
答复情况:
答复单位:湾沚区卫健委    答复时间:2026-02-09 16:40:33

答复意见:

您好!对您反映的问题,区卫健委就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芜湖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的实施意见》(芜政〔2017〕31号)文件规定,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农村只生育一个女孩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户籍在我区且纳入我区计划生育管理的夫妻,可以向户籍地村委会提交相关材料,申请由区、镇人民政府代缴农村居民医保费(新农合)。已购买职工医保的不重复享受,也无其他补贴。若您停止购买职工医保,可及时与户籍地村委会联系申请该项政策。

    已与您电话联系,告知您相关政策,您已表示满意。如还有疑问,请联系湾沚区卫健委,电话0553-8825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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