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芜湖市湾沚区人才公寓租赁补贴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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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完善我区人才公寓租赁补贴政策,强化人才住房保障力度,区人社局起草了《芜湖市湾沚区人才公寓租赁补贴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进行反馈:
一、通信地址:芜湖市湾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专技股(地址:芜湖市湾沚区荆山河路1号,邮编:24110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征求意见稿)反馈意见”字样。也可以通过湾沚区人民政府网站“调查征集”相应主题“我要留言”中留言。
二、联系电话:0553-2567816
三、电子邮件:chenzhirong521@188.com
四、征集时间:2025年11月3日-2025年12月2日
感谢您的支持与参与!
2025年10月31日
《芜湖市湾沚区人才公寓租赁补贴办法》
(征求意见稿)
一、支持对象
区内企业(含民办非企)引进、与企业(含民办非企)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且依法持续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申请人家庭在本区内租住经认定的租赁型人才公寓且无自有住房(未婚者本人名下无房,已婚者需夫妻双方、未成年子女名下均无房)方可申请人才公寓租赁补贴。
二、支持政策
1.补贴标准:经省、市认定的高层次人才,每月补贴700元;研究生学历人才,每月补贴560元;本科学历人才、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人才、技师以上(含技师)人才,每月补贴420元;高级工人才:每月补贴280元。
2.凡享受过芜湖市青年英才租房补贴、芜湖市紫云英高层次人才生活补贴及租房补贴、安徽省高层次人才安家补贴的人才,自本文件执行之日起,不得申请本办法所指“人才公寓租赁补贴”。
三、申报程序
1.申报。人才公寓租赁补贴实行线上申报,申请人可以通过“芜湖市紫云英人才服务平台”进行申报,并上传以下材料。
(1)身份证扫描件;
(2)社保卡扫描件;
(3)租赁合同扫描件;
(4)申请报告。需个人手写签名并经公寓方审核盖章。
(5)证明材料。省、市高层次人才需上传人才认定证明;学历人才需上传有效期内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海外留学生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证明);专业技术及技能人才需上传相关证书扫描件。
2.审核。由系统后台生成每月申报人员名单,推送至各审核单位。区自规分局负责审核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我区不动产登记情况;区住建局负责审核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我区住房情况;区人社局负责审核学历、专业技术及技能人才材料真实性情况。
3.发放。由人才发展集团将补贴资金拨付至申请人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需补发或追回补贴资金的,由区人才发展集团予以补发或追回。
四、申报须知
1.申请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发放人才公寓租赁补贴。
(1)人才所在单位或人才本人及近亲属(配偶、未成年子女)已经自行解决住房的(完成购房网签或不动产登记均视为解决住房);
(2)人才调离(含辞职、辞退、自动离职等)我区的;
(3)将人才公寓私自转租、出借的;
(4)无正当理由连续空置3个月以上的;
(5)在租住公寓中从事违法活动的;
(6)不遵守承租协议约定或相关规定,造成不良影响的;
(7)其他不适宜继续申请租赁补贴的。
2.人才公寓租赁补贴期限最多为3年。补贴发放工作由区人社局负责统筹协调,各相关部门参与审核,区人才发展集团负责资金兑付。
3.对弄虚作假骗取租赁补贴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核实,取消其租住资格,同时向个人或所属单位收回相应的人才公寓租赁补贴,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人才公寓租赁补贴,并记入诚信管理档案。
4.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由区人社局负责解释。
结果反馈
截止2025年12月2日,收到网友有效留言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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