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补缴养老保险的咨询

发布时间:2025-01-09 17:06 来源:湾沚区人社局 浏览量:
信件编号: 20250109001 来信时间: 2025-01-09 15:11:08
信件类型: 我要咨询 姓名: 王****
内容: 我的母亲今年54岁,之前未缴纳过养老保险,现在是否可以补缴?如果可以补缴,应该怎样办理补缴手续?
答复情况:
答复单位:湾沚区人社局    答复时间:2025-01-09 17:06:56

答复意见:

您好!对您反映的问题,区人社局就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1月14日,区社保中心工作人员已与您电话沟通,了解到您母亲之前从未缴纳过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可根据《芜湖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政府令〔2015〕57号)选择缴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可以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距规定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逐年缴费,允许补缴不足年限部分,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距规定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区社保中心工作人员已向您详细解释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相关政策规定和补缴手续如何办理,您对工作人员的回答表示满意。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如有疑问,请联系区社保中心,电话:0553-23309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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