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湾沚区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公示

来源: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湾沚分局 征集状态: 已截止 征集时间:2023-03-22 00:002023-03-29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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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精神,加快建立健全湾沚区自然保护地体系,优化空间布局、做强生态支撑,根据自然资源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统一部署,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湾沚分局自2020年起牵头开展了湾沚区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湾沚区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始终与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三区三线”划定等工作一体部署、协同推进,工作成果相互支撑、互为因果。经过科考、调查、预案编制、征求意见、评估论证等一系列工作,编制了《芜湖市湾沚区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现将该方案主要内容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2023年3月22日至3月29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致电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湾沚分局 电话:0553-881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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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芜湖市湾沚区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主要内容

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湾沚分局

2023年3月22日

芜湖市湾沚区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主要内容

一、湾沚区自然保护地现状

湾沚区现有自然保护地4个,其中3个自然保护区1个自然公园,批复总面积10401.3公顷,勘界落地面积10614.87公顷,去除重叠后实际占地面积10593.57公顷。其中自然保护区3个,分别为芜湖陶辛水韵县级自然保护区、芜湖和平鹭鸟县级自然保护区、芜湖县长港扬子鳄地方级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1个,为芜湖东草湖省级湿地公园。

二、自然保护地矛盾冲突情况

不同类型自然保护地交叉重叠。芜湖县长港扬子鳄地方级自然保护区(21.3公顷)完全位于芜湖和平鹭鸟县级自然保护区(6906.3公顷)内,重叠面积为21.3公顷。

自然保护地内空间冲突。自然保护地涉及各类冲突空间10144.78公顷,包括耕地4192.57公顷、人工商品林1303.47公顷、城镇村87.21公顷。

自然保护地建设强度偏低,现有保护地类型、数量、面积规模均不足。

三、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

拟将芜湖陶辛水韵县级自然保护区、芜湖和平鹭鸟县级自然保护区、芜湖县长港扬子鳄地方级自然保护区部分并入拟新建安徽芜湖青弋江地方级自然保护区,芜湖和平鹭鸟县级自然保护区部分并入拟新建安徽芜湖九连山地方级森林公园,原自然保护区不再保留;拟从自然保护地调出矛盾冲突空间10144.78公顷,包括耕地4192.57公顷、人工商品林1303.47公顷、城镇村87.21公顷,以及其他(各类矛盾冲突空间及连带产生的破碎地块等);拟调入生态空间2353.92公顷,其中拟新建安徽芜湖青弋江地方级自然保护区1819.9公顷,拟新建安徽芜湖九连山地方级森林公园534.02公顷。

四、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结果

整合优化后,全区共有自然保护地3个,分别为安徽芜湖九连山地方级森林公园、安徽芜湖青弋江地方级自然保护区、安徽芜湖东草湖地方级湿地公园,合计面积2559.78公顷,较整合优化前(剔除重叠部分)减少8033.79公顷。其中,地方级自然保护区1个,面积1819.9公顷,占自然保护地总面积71.10%;地方级自然公园2个,面积739.88公顷,占自然保护地总面积的28.90%。

表1 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调入调出情况

整合优化后,全区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面积819.08公顷,一般控制区1740.7公顷。其中:自然保护区一般控制区1000.82公顷,占自然保护区总面积的54.99%。自然公园按一般控制区管理,总面积739.88公顷。

表2 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管控分区概况

1.自然保护区。整合优化后地方级自然保护区1个,面积1819.9公顷,占自然保护地总面积71.10%。

2.湿地公园。整合优化后地方级湿地公园1个,面积205.86公顷,占自然保护地总面积8.04%。

3.森林公园。整合优化后地方级森林公园1个,面积534.02公顷,占自然保护地总面积20.86%。

五、整合优化前后全区自然保护地名录

1.整合优化前自然保护地名录(4个)

芜湖陶辛水韵县级自然保护区

芜湖和平鹭鸟县级自然保护区

芜湖县长港扬子鳄地方级自然保护区

芜湖东草湖省级湿地公园

2.整合优化后自然保护地名录(3个)

安徽芜湖青弋江地方级自然保护区(拟建)

安徽芜湖九连山地方级森林公园(拟建)

安徽芜湖东草湖地方级湿地公园

附图.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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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2023年3月29日未收到反馈信息。

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湾沚分局

2023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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