迎宾花苑安置房为什么不能过户,什么时候才能过户
信件编号: | 20220514004 | 来信时间: | 2022-05-14 17:35: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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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 我要咨询 | 姓名: | 滕**** |
内容: | 我家迎宾花苑的房子,有不动产权证,为什么不能买卖过户,什么时候才能买卖和过户 | ||
答复情况: |
答复单位:湾沚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答复时间:2022-05-15 16:21:07
答复意见: 好!对您反映的问题,区自然资源局就相关情况回复如下:经了解,信访人购买的安置房位于迎宾花苑小区,已经办理不动产权证,现咨询过户问题。因该小区土地性质为国有划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法律规定: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需经政府批准,补交土地出让金或收益金后方可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 为保障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合法权益,切实解决房地产领域历史遗留问题,区政府去年出台了《芜湖市湾沚区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补办出让暂行办法》,区自然资源部门已先期启动安置小区土地、房屋丈量、土地评估工作,评估初步成果正在征求意见中,待征求意见结束批准后,受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补办出让合同》并缴纳土地出让金及相关税费后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届时买卖 双方可携带以下材料来我区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转移登记: 1、申请双方的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 2、土地出让合同、土地出让金缴纳凭证(备注:具体补办手续和费用可向我局利用股咨询,联系电话:8828609); 3、不动产权证书; 4、不动产买卖合同; 5、房屋平面图、土地宗地图; 6、相关税费缴纳证明凭证(办理登记时同时缴纳,缴税费用可向市民服务中心税务窗口咨询,联系电话:2567797)。 针对信访人的咨询事项,登记中心工作人员于2022年5月16日电话联系其本人,向其讲解安置房补办出让的相关业务流程及办理过户手续所需材料,并回复其所提问题,信访人对登记中心工作人员的答复表示满意。 联系人:区自然资源局工作人员 于同晖 翟光祥 电话:0553-8796965 0553-88286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