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产过户问题的咨询

发布时间:2022-04-07 13:12 来源:湾沚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浏览量:
信件编号: 20220407002 来信时间: 2022-04-07 11:09:56
信件类型: 我要咨询 姓名: 奚****
内容: 尊敬的领导:您好,本人婚前在湾沚有一套商品房住宅,产证写的本人名字,目前按揭款已还清,现想过户到本人妻子名下,妻子户口是外地的,因疫情原因双方都在外地,想咨询下过户是否需要双方来湾沚办理,需要携带那些资料,还有过户相关费用收取等问题,烦请领导百忙之中可以回复下,谢谢!
答复情况:
答复单位:湾沚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答复时间:2022-04-07 13:12:11

答复意见:

您好!对您反映的问题,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就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若你名下的不动产在无抵押、无查封的正常状态下即可申请办理夫妻转移登记,夫妻双方需携以下材料来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过户手续:
    1、不动产权属证书(原件);
    2、税费缴纳凭证(原件)(具体缴税费用可向市民服务中心税务窗口咨询,联系电话:2567797);
    3、夫妻双方身份证、婚况证明 、户口本(查验原件)。
    根据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夫妻之间转移登记的不动产登记工本费为10元。

    联系人: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工作人员 于同晖  翟光祥
    联系电话:0553-8796965  0553-8828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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