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产过户问题的咨询
信件编号: | 20220407002 | 来信时间: | 2022-04-07 11:09: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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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 我要咨询 | 姓名: | 奚**** |
内容: | 尊敬的领导:您好,本人婚前在湾沚有一套商品房住宅,产证写的本人名字,目前按揭款已还清,现想过户到本人妻子名下,妻子户口是外地的,因疫情原因双方都在外地,想咨询下过户是否需要双方来湾沚办理,需要携带那些资料,还有过户相关费用收取等问题,烦请领导百忙之中可以回复下,谢谢! | ||
答复情况: |
答复单位:湾沚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答复时间:2022-04-07 13:12:11
答复意见: 您好!对您反映的问题,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就相关情况回复如下:若你名下的不动产在无抵押、无查封的正常状态下即可申请办理夫妻转移登记,夫妻双方需携以下材料来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过户手续: 1、不动产权属证书(原件); 2、税费缴纳凭证(原件)(具体缴税费用可向市民服务中心税务窗口咨询,联系电话:2567797); 3、夫妻双方身份证、婚况证明 、户口本(查验原件)。 根据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夫妻之间转移登记的不动产登记工本费为10元。 联系人: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工作人员 于同晖 翟光祥 联系电话:0553-8796965 0553-88286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