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长江支流青弋江及其支流关于垂钓的相关规定的咨询
信件编号: | 20210827002 | 来信时间: | 2021-08-27 13:09: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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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 我要咨询 | 姓名: | 蒋**** |
内容: | 本人是一名垂钓爱好者,闲暇之余喜欢带上鱼竿,去水边垂钓以放松心情。自长江禁捕法规发布之日起,一直关注相关信息。今天偶遇渔政执法人员,询问关于青弋江流域关于禁捕相关规定,等到的答复是所有自然流域渔业行为均不被允许,包含单竿单线单钩。本人很是疑惑,这岂不与农业部相关规定相矛盾?现有部分疑问,在此咨询:1、我区关于禁捕工作的具体规定是否包含单竿单线单钩?2、我区是否有关于规范垂钓行为的相关许可?例如颁发钓鱼证,定期审查,随机抽查等制度。 | ||
答复情况: |
答复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答复时间:2021-08-27 14:27:01
答复意见: 您好!对您反映的问题,区农业农村局就相关情况回复如下:按照《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长江干流(安徽段)及其重要支流禁捕的通告》和《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芜湖市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范围和时间的通告》中规定,青弋江及全区通江天然水域从2021年1月1日起全面实施禁捕,根据《安徽省实施<渔业法>办法》第二十六条 “在禁渔区、禁渔期内,不得从事捕捞活动,不得游钓,不得收购、销售非法捕捞的渔获物。” 已与对方联系,对方表示对我们的答复结果满意。 联系人:湾沚区农业农村局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 夏鑫 联系电话:0553-87910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