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弋江进行娱乐性垂钓是否允许

发布时间:2020-09-30 11:26 来源:区农业农村局 浏览量:
信件编号: 20200930004 来信时间: 2020-09-30 10:23:10
信件类型: 我要咨询 姓名: 王****
内容: 10.1禁渔之后在青弋江进行娱乐性垂钓是否违法,能不能进行渔乐性垂钓
答复情况:
答复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答复时间:2020-09-30 11:26:29

答复意见:

您好!对您反映的问题,县农业农村局调查核实后,现就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国家农业部长江禁捕的相关规定,对娱乐性垂钓允许一人一杆一线一钩,但是误钓的国家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和小于规定规格的鱼类应该立即放生,娱乐性垂钓的渔获物严禁上市出售。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目前,我区城关区域河段、自来水厂取水口上下游1000米及重要水利防汛设施等地禁止垂钓。

联系人:夏鑫(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
联系号码:0553-879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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