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的医保卡是否可以给家人在药店买药?

发布时间:2020-09-08 08:32 来源:县医保局 浏览量:
信件编号: 20200907004 来信时间: 2020-09-07 11:25:55
信件类型: 我要咨询 姓名: 王****
内容: 本人9月6号在千家惠大药房东湖望族店给我小孩子买药,被店员告知,我的医保卡不可以给我孩子买药,也不可以给我老公买药,只能本人自己使用,请问这个有下发相关规定文件吗?
答复情况:
答复单位:县医保局    答复时间:2020-09-08 08:32:16

答复意见:

您好!对您咨询的问题,现就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关于调整和规范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适用范围的通知》(芜医保[2020]17号)文件,调整职工医保个人账户适用范围,包括:
1:在定点医疗机构持卡就诊产生的由本人负担的费用。
2:本人在定点医疗机构预防接种疫苗费用及各类体检费用。
3: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安徽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内、外的药品、中药饮片的费用,以及购买国家级注册或省级备案的保健食品的费用。
4: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医疗、保健、计生器械,如血糖检测仪、血压计、体温计、听诊器、颈椎牵引器等费用。
5:在定点药店进行慢性病购药时有本人负担部分。
目前仅限于本人使用,国家医保局正在向社会征求意见,考虑扩大个人账户的使用范围。改革后,将考虑扩大到可以支付职工配偶、父母、子女的费用。
县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工作人员与网民朋友电话沟通,详细讲解相关政策,对方表示满意。

联系人:陶勖骋(县医保中心主任)
办公电话:0553-25677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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