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费

发布时间:2020-09-01 10:54 来源:县供电公司 浏览量:
信件编号: 20200901001 来信时间: 2020-09-01 08:54:07
信件类型: 我要投诉 姓名: 杨****
内容: 我是春江苑四期业主,我房子之前出租给别人,租我房子的人因疫情原因,恶意拖欠我房租水电,经多方努力,最终终止出租,结清水电,结清水电我是看支付宝上的生活缴费上已结清的。 结果我最近房屋再次出租,发现没有电,结果小区管电的那人,给我电断了,我说欠电费,他给我缴了,现在找我要钱才通电。 我觉得很奇怪,我欠电费,你断我点可以,但是他凭什么帮我缴纳,最重要的,他的缴纳,造成了,租房人找空子,现在租房人早将我拉黑,无法找人核对。 他这种所谓的帮我缴电费,造成了我的损失,并强行断电,想讨个说法
答复情况:
答复单位:县供电公司    答复时间:2020-09-01 10:54:04

答复意见:

您好!对您反映的问题,县供电公司核实后,现就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该网友在春江苑四期购买了房屋,将房屋出租给别人。在2020年1、2月疫情期间,芜湖县供电公司客户经理多次拨打网友房屋租客电话、发送催费短信进行电费催收,可租客拒不缴纳电费。因该网友在供电公司留下的电话号码有误,无法与该网友取得联系,房屋租客又不缴费,根据国家关于疫情期间欠费不停电的有关规定,客户经理只能先垫付2个月合计235元的电费,打算等疫情结束后上门找租客收取拖欠电费。
    疫情结束后,因租客恶意拖欠房租,网友将房屋收回。租客故意向网友隐瞒自己2个月未交电费,客户经理为其垫付电费的情况。
    因租客退房离开并未告知客户经理,疫情结束后客户经理上门收取电费,发现房屋没人,也联系不到网友,只能采取欠费停电措施。
    一直到2020年8月份,该网友房屋重新出租,发现被欠费停电,于是与客户经理联系,客户经理向其收取垫付的电费235元。于是,网友向前租客追要235元电费,前租客拒不支付。
    随后,芜湖县供电公司工作人员与该网友联系,经调查核实,因该电费为前租客所欠,芜湖县供电公司协助该网友,向前租客追回235元电费,并为 该网友修改了正确的联系方式,主动告知供电客户经理联系方式,便于及时沟通协调。

联系人:王郁峰(芜湖县供电公司营销部主任)
联系电话:13956213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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