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局: 关于企业不给员工缴纳社保
信件编号: | 20200701002 | 来信时间: | 2020-07-01 10:37: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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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 我要咨询 | 姓名: | 罗**** |
内容: | 人社局的领导您好,我有如下四个问题: 问题1,企业多年没给员工缴纳社保,员工若提起解除劳动合同怎么赔偿? 问题2,签订的劳动合同企业不给员工保留一份全部被单位拿走,员工怎么举证证明劳动关系存在? 问题3,我在一家公司已经断断续续签过第四次劳动合同了,其间去了另一家劳动公司上班,最近一次合同签了一年即将到期,我能否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主张公司与我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问题4,对于企业不给员工缴纳社保,不给劳动合同文本的行为,我若是举报公司会面临何种行政处罚? 望贵单位工作人员给我一个详细且满意的答复,不要敷衍了事,维权急切,谢谢。 | ||
答复情况: |
答复单位:县人社局
   答复时间:2020-07-03 10:49:36
答复意见: 您好!对您反映的问题,县人社局调查核实后,现就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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