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芜湖县一中高二6班,原2018届周皋中学2班,2015届周皋小学1班,唐莹莹同学中考作弊!

发布时间:2020-06-09 08:36 来源:县教育局 浏览量:
信件编号: 20200607002 来信时间: 2020-06-07 07:31:24
信件类型: 我要举报 姓名: 洪****
内容: 我想举报现芜湖县一中高二6班,原2018届周皋中学2班,2015届周皋小学1班,唐莹莹同学于2018年6月14日至16日中考期间中考考试作弊!2018年6月14号至16号中考期间,考点为芜湖县二中。 现芜湖县一中高二6班,原2018届周皋中学2班,2015届周皋小学1班,唐莹莹同学,中考作弊,与前后座位借助草稿纸互传答案!(虽然要收草稿纸,但她侥幸认为不会一张一张地检查草稿纸,但她确实过了)这种人品的人,压线过了实验班分数线,现在还到了高二文科人文智慧班。这种劣质的人品实在是让人心寒。希望政府可以公平公正处理。我认为这种行为应该影响了我们芜湖县的风貌。对于像这种没有诚信考试作弊的行为应该能够得到处罚。这种没有诚信的行为应该抵制,这种行为并不利于芜湖县学子积极向上的考试观念。或许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芜湖县教育的发展。连中考都能作弊,那高考呢?那以后呢?她带坏了多少学生?(其实我还想说一个另外的话题,唐莹莹同学多次有意与多个男生关系过密。这种事情也就不算了吧。)我真的没有想到过一个中学生能人品差到这种程度。这个人事故圆滑,见风使舵。骗取了很多同学的好感。但是这种人品,怎么说呢?还希望县长大人能够公正处理。支持芜湖县人民政府的处理方法。现芜湖县一中高二6班,原2018届周皋中学2班,2015届周皋小学1班,唐莹莹同学于2018年6月14号至16号中考期间中考作弊。谢谢!
答复情况:
答复单位:县教育局    答复时间:2020-06-09 08:36:15

答复意见:

您好!对您反映的问题,县教育局调查核实后,现就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查,唐莹莹同学的座位是23号,是最边上(第四组)的最后一位考生,所以“与前后座位”描述不属实。
    1.根据考场座位编排,唐莹莹同学的前面考生是其他学校考生(中考304分,未录取),前面的前面是周皋的考生(533.5,录取到京师),第三组的最后一个座位是其他学校的考生(547分,未录取),第三排倒数第二位是周皋的考生(425.5,未录取)。根据唐莹莹周边考生的中考成绩和录取情况看,他们成绩均不理想,仅有一名录取到京师学校,其他均未录取到普通高中,而唐莹莹中考总分为699.5分,进入了县一中的理科实验班。从中考成绩上看,其并没有作弊的动机和理由。
    2.按照中考考务规定,发给考生的草稿纸一般只有1张,如果有特殊需要,才发第2张草稿纸,而且考试结束后,草稿纸必须完整上交收回。
    3.根据规定,认定考生是否违纪,应根据监考教师当场的考场纪录和违规事实,且必须提供违规事实证据。你所反映的只是个人的推测,缺乏事实依据,请来电人及时提供更为确切的证据。
    4.中考考试过程性资料以及录像资料,保存时效为一年。超过期限,录像资料会被覆盖,无法查询录像。2018年中考至今已有两年,超过了资料保存期限,所有资料均已按规定进行了清理。
    关于来信人反映的其他问题,属于来信人本人对唐莹莹个人的看法和评价,如其违反了校风校纪,请来信人向其所在学校政教处反映。 


联系人:县教育局招生办主任 奚之深
联系电话:0553-8791112

用户满意度评价: 不满意

智能预答复信息

尊敬的网友您好,根据您的信件内容,系统自动为您推送类似信件的链接,请点击查看和借鉴:

智能预答复时间
智能预答复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