湾沚区花桥镇绿色包装园区路灯维修项目询价公告
现对花桥镇绿色包装园区路灯维修项目进行询价采购,请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向参与的公司报价。
一、 项目简介
1.项目名称:湾沚区花桥镇绿色包装园区路灯维修项目
2.项目要求:需对花桥镇绿色包装园内8条道路(团结路、桂渡路、纬一路、纬二路、纬三路、经一路、经二路、九三路园区段)所有路灯、管线、开关等进行维修,确保园区范园内所有(除企业内部路灯)路灯正常使用,维修所用器材规格参数需与原先使用器材相同。投标人在报价前可自行去现场勘察,因本次项目接近年底,必须年内完成。
3.项目限价: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元)
二、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具有本项目服务的能力;
3.未被列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经营异常名录”、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诚信黑榜”公布的“黑名单”。
三、报价
1. 报价人须按“报价表”格式报价,采用人民币表示和结算,并注明提供的主要内容等。
2.报价不得高于本项目限价,若报价高于价格,招标小组有权否决该报价。
3.报价应包含货物、辅材(含专用工具)、税金、运输、装卸、保险、验收等工作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自身实力、市场风险等因素,合理报价。
4. 投标单位应一次报出最终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四、报价时间及地点和要求
1. 报价地点:湾沚区花桥镇人民政府
2. 报价时间:2021年02月1日上午10时整。
3. 报价要求:报价人应满足招标单位对本项目要求。
五、响应文件组成
① 报价函
② 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③ 服务内容、服务安全措施承诺
④ 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⑤ 其他材料(若有可自行添加)
注:报价应按照响应文件组成,若未按照响应文件组成填写或缺项,则做无效报价处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02月1日10时0分整,报价人应在开标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递交到湾沚区花桥镇人民政府二楼会议室,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开标地点:湾沚区花桥镇人民政府二楼会议室
七、成交方法
1.成立询价小组。询价小组由招标单位相关工作人员共三人以上的单数组成。询价小组应当对招标项目的价格构成和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作出规定。
2.确定成交人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并将结果通知所有被询价的未成交人。
3.当出现多家报价人相同时,招标小组采用随机抽取方法确定排名顺序。
4.属下列情形之一的,按无效报价处理:
(1)响应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2)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
八、签订合同
成交报价人在收到成交确认书后3个工作日天内签订合同,若成交报价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或不按规定履约,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报价次低的报价单位递补为成交单位。同时招标人可保留重新招标的权利。
九、其他
报价人认为本招标文件对报价人的资格要求或者技术规格中存在倾向性或排斥性内容的,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向招标人或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反映。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崔之新 联系电话:18155359758
招标单位:湾沚区花桥镇人民政府
2021年0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