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县沚津影剧有限公司地段国有资产商铺公开竞租方案

    时间:2021-06-18 16:24 来源:区融媒体中心次数: 字体大小:【 打印

    根据原《芜湖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管理办法》(财国资〔2018〕129号),现对芜湖县沚津影剧有限公司地段国有资产商铺进行公开招租。现将方案制定如下:

    一、基本情况

    1、房屋概况:3991.64平方米32间(实际产权办证),公开竞租1067.72平方米21间(待定)。详情见附表;

    2、房屋位置:芜湖市湾沚区荆江东路芜湖县沚津影剧有限公司地段;

    二、竞租资格

    1、相关企业或自然人;

    2、经营范围符合商铺现状;

    3、规定时间内缴纳竞租保证金;

    4、存在以下情形的企业或自然人不能参加竞租:

    (1)有不良信用记录的;

    (2)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3)受到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或存在其他犯罪记录的;

    (4)其他有可能影响按期支付租金的不良情形。

    5、本项目不允许转租。

    三、竞租资料

    1、竞租报价表。竞租人为自然人的,须签字并按红色指纹印,竞租人为企业的,须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并盖章;

    2、竞租承诺书。竞租人为自然人的,须签字并按红色指纹印;竞租人为企业的,须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并盖章;

    3、竞租人证明。竞租人为自然人,须本人参加,并提交身份证复印件一份;竞租人为企业,须提交参与竞租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竞租人为企业,且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负责参与竞拍,则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竞租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资料均须加盖公司公章。

    4、竞租保证金。竞租人须提供保证金进账单复印件。

    5、以上资料须据实提供,资料必须装袋封存并按招标要求齐备,否则视为废标。

    四、竞租方式

    通过挂网公示公开竞租,由竞租人装袋密封,分别报价,集中竞拍,以报价最高者为中标人(同等价格现有实际经营户优先),竞拍结果按价格高低排名。若第一名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资格,可确定排序第二名候选人以其报价中标(同等价格现有实际经营户优先),若第二名候选人放弃中标的,可确定排序第三名候选人,以其报价中标(同等价格现有实际经营户优先),前三名候选人均放弃中标资格的,招租方应重新组织公开竞价招租。中标人放弃中标或拒签合同,招租方应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其竞标保证金,取消该地块其他门面竞拍资格,且有权对超出竞标保证金的损失要求给予赔偿。

    五、竞租底价及租金标准

    以评估价作为竞租底价。该竞租底价不含物管、水、电、清洁费等应由承租人自行承担的费用和税金。竞租成功后, 一次性签订一年期租赁合同,每年递增3%,不超过2年,如遇政府重点工程建设,承租户需无条件搬离。

    六、报名方式

    竞租人持有效证件到湾沚区融媒体中心四楼登记报名。竞租人须自带竞租资料原件,报名时备查。

    七、报名时间

    1、2021年6月21日上午9:00-7月9日下午17:00止;2、地点: 湾沚区融媒体中心四楼401室;

    3、联系人:何业民13855386902、梁勇13956185843。

    八、竞租保证金缴纳及退还

    须缴纳的竞租保证金为评估价的30%。竞租保证金需在规定时间内以现金支付的方式存入。未缴纳者无资格参与竞租,视为自动放弃。竞租人拒绝现场签订中标确认书和租赁合同的,或竞租人放弃中标,其竞租保证金均不予退还。中标人按规定签订租赁合同,并缴纳租赁押金后,招租单位无息退还竞租人竞租保证金,其余未中标的竞租人,其竞租保证金将在中标人与招租单位签订合同 5个工作日后无息退还。缴纳的竞租保证金确认到账截止时间:2021年  7月 9 日下午4:00(以进账单时间为准),账户:芜湖市湾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行名: 芜湖津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 20000047503910300000026

    九、竞租时间

    1、竞租材料时间: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竞租人将竞租材料交至湾沚区融媒体中心四楼401室,逾期不再接收竞租文件;

    2、竞租时间:2021年7月12日上午9:10( 以电话告知时间为准);

    3、竞租地点:芜湖市湾沚区融媒体中心401室。

    十、竞租组织

    竞拍由区派驻纪检组、区国资委、区融媒体中心、区建投组成竞拍小组,负责竞租工作。

    十一、竞租确认

    公开竞租中以竞价最高者为中标人(同等价格现有实际经营户优先),中标人必须当场签订中标确认书和租赁合同。

    十二、签订租赁合同

    1、招租单位与中标人签订租赁合同,租赁期为3年。

    2、签订合同,必须按要求缴纳租赁押金,标准为中标价月平均价的两倍,中标人按租赁合同履行合同义务,无违约情况,房屋一切设施完好且水、电等费用交清,招标单位全额无息退还中标人租赁押金;若中标人违反合同规定,房屋或设施损坏等,招标单位有权从租赁押金中扣除损失。

    3、中标人在租赁期间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一经发现将取消租赁关系,并没收期租赁押金,除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外,还须赔偿由此给招标人带来的一切经济或名誉上的损失。

    4、中标人拖欠租金累计达30天的,招标单位有权中止合同,收回租赁场地,同时拖欠的租金从租赁押金中扣除。

    十三、竞租详情解释全归芜湖市湾沚区融媒体中心。


    附件:芜湖市湾沚区区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出租申请表.docx




     

     

    芜湖市湾沚区融媒体中心

    2021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