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销公告(芜湖市湾沚区安徽新芜经济开发区阳光大道1357-98号01幢1号厂房、02幢2号厂房、03幢)
根据安徽省芜湖市湾沚区人民法院(2018)皖0221民破1号之三执行裁定书及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我中心依法协助执行。鉴于权利人未提供坐落于芜湖市湾沚区安徽新芜经济开发区阳光大道1357-98号01幢1号厂房、02幢2号厂房、03幢房地产权证(权证号:房地权证芜县字第2012014804号,房地权证芜县字第2015005634号),土地使用权证(权证号:芜国用(2011)002188号),房地产他项权证(权证号:房地产他证芜县字第2015000801号),土地他项权证(权证号:芜他项(2012)第g027)。现公告上述权属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湾沚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