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维修房屋

发布时间:2021-06-17 17:15 来源:区公积金管理部 浏览量:
信件编号: 20210617004 来信时间: 2021-06-17 13:16:49
信件类型: 我要咨询 姓名: 汪****
内容: 本人房屋性质为安置房,因房屋顶下水不通,已致阳台顶部及墙面出现多处渗透,同时当时装修时阳台底部未固封,也致屋内墙面出现大面积墙灰脱落。本人现在只有安置房房产证,其余如购房发票等材料均已丢失。现在我想提取部分公积金来进行维装修,需向贵中心提供哪些资料并如何办理提取。谢谢
答复情况:
答复单位:区公积金管理部    答复时间:2021-06-17 17:15:14

答复意见:

您好!对您反映的问题,区公积金管理部就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房屋维修必须为房屋大修方可提取公积金。房屋大修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条件:申请人需为大修住房的产权人;申请人大修自主住房行为应真实有效;大修住房的安全鉴定等级必须达到C级或C级以上。
    房屋大修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材料:身份证原件;结婚证(或未婚承诺书)原件(产权人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可以不提供结婚证);房屋安全鉴定部门出具的需要大修的《房屋安全鉴定报告》原件;需要大修房屋的房地产权证原件;大修费用的预(决)算报告原件;申请人收款银行账户。
    若还有不清楚的事项,可咨询公积金热线:12329,谢谢。
   
    联系人: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湾沚区管理部  周国锋
    联系电话:0553-8827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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