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湾沚是否禁养罗威纳犬种的咨询

发布时间:2021-01-11 18:56 来源:区公安局 浏览量:
信件编号: 20210111001 来信时间: 2021-01-11 16:20:34
信件类型: 我要咨询 姓名: 拓****
内容: 本人朋友将从外地回来,想把自己养的罗威纳宠物狗带回湾沚,她不知道湾沚有没有禁养此犬种的规定,本人咨询了公安局一些部门,但是都没有得到权威地答复,也不知道应该向哪个科室咨询。请相关部门给一个权威地答复。
答复情况:
答复单位:区公安局    答复时间:2021-01-11 18:56:45

答复意见:

您好!对您反映的问题,区公安局调查核实后,现就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目前,《芜湖市养犬管理条例》已于2020年9月18日经芜湖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于2020年11月13日经安徽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批准,将于2021年5月1日正式施行。该《条例》规定,湾沚区的湾沚镇属于重点管理区,属于禁止饲养烈性犬区域。目前我市烈性犬的目录正在由市公安机关会同市农业农村部门制定之中,还没有向社会公布。经查询,您提出的罗威纳犬属于烈性犬,建议您暂时不要饲养该类犬种,待芜湖市烈性犬的目录出台后,再做决定。

联系人:王永江 治安大队大队长
联系电话:0553-8913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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