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关于申报网约车事宜

发布时间:2020-11-23 09:25 来源:区交通运输局 浏览量:
信件编号: 20201121003 来信时间: 2020-11-21 21:43:42
信件类型: 我要投诉 姓名: 夏****
内容: 交通局领导你们好: 我想咨询一下,自己购买一部私家车后需要进行哪些手续才可以申报网约车,具体问题如下: 1、对于车辆年限的要求 2、对于从业人员的要求 3、需要准备哪些申报材料
答复情况:
答复单位:区交通运输局    答复时间:2020-11-23 09:25:18

答复意见:

您好!您咨询的关于申报网约车事宜,现将相关情况答复如下:
    1、关于车辆年限的要求。依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网约车行驶里程达到60万千米时强制报废。行驶里程未达到60万千米但使用年限达到8年时,退出网约车经营。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登记为预约出租客运的,按照网约车报废标准报废。
    2、对于从业人员的要求。依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四条规定,从事网约车服务的驾驶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取得相应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二)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三)无暴力犯罪记录;(四)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服务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依驾驶员或者网约车平台公司申请,按核查并按规定考核后,为符合条件且考核合格的驾驶员,发放《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
    3、需要申报材料。服务所在地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依车辆所有人或者网约车平台公司申请,按规定的条件审核后,对符合条件并登记为预约出租客运的车辆,发放《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从事网约车经营的车辆和驾驶人,取得相关经营资质后,方可从事网约车经营。
    目前,我区暂无网约车平台公司,您的车辆和驾驶人具备相应条件后,可同市网约车平台公司签订服务协议意向书,然后向市交通部门申请《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业务咨询电话0553-2963054。  

联 系 人:陶富贤   区公路运输管理所副所长
联系电话:0553-8811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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